摘要:太原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2022年第101号)关于我市新增病例活动轨迹的通告10月3日12:00—4日12:00,我市新增本土确诊病例5例、无症状感染者5例。现将其活动轨迹通告如下:病例27女,居住于尖草坪区山...
太原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
(2022年第101号)
关于我市新增病例活动轨迹的通告
10月3日12:00—4日12:00,我市新增本土确诊病例5例、无症状感染者5例。现将其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病例27
女,居住于尖草坪区山西屯汇果蔬交易中心,为病例18的密切接触者,10月1日由尖草坪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0月3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随即被转运至太原市第四人民医院隔离诊疗。经省、市专家会诊,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初步活动轨迹如下:
9月25日
全天在屯汇果蔬交易中心。
9月26日
8:00左右,与丈夫驾车前往平遥县办事;
16:30左右,驾车返回太原,从柴村下高速后回到屯汇果蔬交易中心。
9月27日
全天在屯汇果蔬交易中心。
9月28日
全天在屯汇果蔬交易中心。
9月29日
12:00左右,到市场内双汇肉店购买食物、双汇肉店附近菜摊买菜,后返回店铺未外出。
9月30日
10:00左右,到市场内豆制品区购买馒头,后返回店铺未外出。
10月1日
9:00左右,到市场核酸采样点采样;
22:00左右,由尖草坪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病例28
女,居住于尖草坪区迎新南一街青楼宿舍,黎明世家商贸有限公司员工(杏花岭区富力城A区),为病例13的密切接触者,10月1日由尖草坪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0月3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随即被转运至太原市第四人民医院隔离诊疗。经省、市专家会诊,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初步活动轨迹如下:
9月26日
8:10左右,骑电动车到黎明世家商贸有限公司上班;
12:00左右,到富安南路上海小笼包吃饭;
12:50左右,到富力城A区东门玖甜小吃店消费,后返回单位;
17:00左右,下班骑电动车回家后未外出。
9月27日
8:10左右,骑电动车到单位上班;
12:00左右,到富安南路寻味油泼面吃饭,后返回单位;
17:00左右,下班骑电动车回家后未外出。
9月28日
8:10左右,骑电动车到单位上班;
12:00左右,到富安南路上海小笼包吃饭;
12:50左右,到富力城A区菜鸟驿站取快递,后返回单位;
17:00左右,下班骑电动车回家后未外出。
9月29日
8:10左右,骑电动车到单位上班,中午同事点外卖;
17:00左右,乘坐网约车到长治路国美电器卡萨帝店布置场地;
18:00左右,乘坐同事车辆到南内环国美电器卡萨帝店布置场地;
20:00左右,乘坐同事车辆到柳巷苏宁易购卡萨帝店布置场地;
9月30日
0:00左右,同事开车将其送回青楼小区家中,后未外出;
8:10左右,乘坐网约车到单位上班;
12:10左右,到富安南路寻味油泼面吃饭;
12:50左右,在富力城A区东门苏宁小店购物,后返回单位;
17:00左右,下班骑电动车回家;
17:30左右,到青楼小区南门口菜鸟驿站取快递,到金虎便利购物;
18:00左右,回家后未外出。
10月1日
11:00左右,尖草坪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病例29
男,居住于晋源区罗城街道化肥三巷,在河西农副产品市场经营百姓面食馆,为病例15的密切接触者,10月2日由晋源区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0月3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随即被转运至太原市第四人民医院隔离诊疗。经省、市专家会诊,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初步活动轨迹如下:
9月28日
10:00左右,到百姓面食店;
14:50左右,送午饭到化肥三巷家中;
15:20左右,到晋源区祝福石化加油站,后到北大街东瑞小区送朋友;
16:00左右,返回化肥三巷家中;
19:00左右,到百姓面食店。
9月29日
1:00左右,回到化肥三巷家中;
10:10左右,到百姓面食店;
15:10左右,到北大街东瑞小区送朋友;
16:00左右,到小店区省体育场;
19:40左右,返回百姓面食店。
9月30日
1:50左右,回化肥三巷家中;
9:50左右,到百姓面食店;
15:30左右,到北大街东瑞小区送朋友;
16:10左右,返回化肥三巷家中;
17:10左右,到晋源区实验中学校接人;
18:10左右,返回化肥三巷家中;
20:10左右,到百姓面食店。
10月1日
16:20左右,返回化肥三巷家中;
19:00左右,到百姓面食店;
20:50左右,返回化肥三巷家中;
21:25左右,到太原北方重工附近(冶峪街6号),后返回化肥三巷家中。
10月2日
全天在化肥三巷家中居家隔离;
24:00左右,由晋源区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病例30
女,居住于晋源区花塔村,省外返(抵)并人员。10月2日同丈夫驾驶货车在古城营高速收费站下高速,10月3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随即被转运至太原市第四人民医院隔离诊疗。经省、市专家会诊,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初步活动轨迹如下:
10月2日
18:40左右,驾驶货车抵达古城营高速口,核酸采样后驶离高速口;
18:50左右,在车内等候丈夫送餐;
19:10左右,驾车前往冶峪高速口;
20:10左右,将货车停入冶峪高速口附近库房;
21:50左右,步行到南中环高架桥下等家人送轿车;
22:30左右,家人将轿车送至高架桥下离开后,和丈夫上车休息。
10月3日
2:20左右,接到防疫部门电话后,在车内原地等待。
病例31
男,居住于晋源区花塔村,省外返(抵)并人员,为病例30的丈夫。10月2日驾驶货车在古城营高速收费站下高速,10月3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随即被转运至太原市第四人民医院隔离诊疗。经省、市专家会诊,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基本同病例30。
10月2日
18:50左右,在晋源区东关村十字路口东北角炝锅面馆门口就餐,后到中石化加油站易捷便利店购香烟;
20:10左右,将货车停入冶峪高速口附近库房等待货主安排工作人员开库房门;
21:20左右,下车工作半小时左右。
病例32
男,居住于尖草坪区新店村,为病例6的密切接触者,9月27日—29日在新店村卫生所坐诊,9月30日由尖草坪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0月3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随即被转运至太原市第四人民医院隔离诊疗。经省、市专家会诊,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33
男,居住于万柏林区东晟苑小区,省外返(抵)并人员。10月1日乘坐飞机从乌鲁木齐返回太原即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0月3日由万柏林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结果阳性,随即被转运至太原市第四人民医院隔离诊疗。经省、市专家会诊,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初步活动轨迹如下:
10月1日
20:00左右,乘坐MF8292航班抵达武宿机场;
22:00左右,乘坐点对点大巴车被送回万柏林区家中,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10月2日
居家隔离医观察。
10月3日
接协查通报,其乘坐航班发现阳性感染者,随即由万柏林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病例34
男,省外返(抵)并人员。10月2日乘坐T42次列车从西安抵达太原,落地核酸采样后,由万柏林区点对点转运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0月3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随即被转运至太原市第四人民医院隔离诊疗。经省、市专家会诊,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35
女,居住于晋源区德恒世府苑小区,晋源区第六实验小学学生,为病例17的女儿。9月26日—9月30日由其母亲接送上下学,放学后跟随母亲活动。10月1日8:50左右在上冶峪村村口核酸采样点采样、10:30左右跟随母亲到河西农副产品市场南门菜鸟驿站取快递,10月2日由晋源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0月3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随即被转运至太原市第四人民医院隔离诊疗。经省、市专家会诊,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病例36
男,山西屯汇果蔬交易中心商户,居住于屯汇果蔬交易中心,9月29日在屯汇果蔬交易中心居家隔离,10月3日由尖草坪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0月4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随即被转运至太原市第四人民医院隔离诊疗。经省、市专家会诊,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初步活动轨迹如下:
9月26日—28日,在屯汇果蔬交易中心店铺未外出;
9月29日—10月2日,在屯汇果蔬交易中心居家隔离;
10月3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请在以上风险时间段到过相关重点区域和场所的人员,立即向属地社区(村)、单位、入住酒店或属地疫情防控办报备,主动配合落实隔离观察、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少聚集、少聚会、少聚餐,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一旦出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时,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排查。对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引起传染病传播或传播风险,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太原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4日
运城市盐湖区发布交通管制紧急通知
根据区疫情防控指挥部“10月4日至10月6日,盐湖区连续三天开展区域核酸筛查检测”的部署要求,特就交通管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10月4日早6时至10月6日14时在主城区实施交通管制,各类车辆及人员非必要不得外出;
2.城区出租车、公交车全部停运,各交通卡口人员、车辆,原则上只进(城)不出(城);
3.交通管制期间,对逆行、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依法处罚并媒体曝光;
4.医疗救护、抢险救灾、保供防疫等特种车辆及核酸采样工作人员(持凭证)不受限制。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相互转告,积极配合。
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交警大队
2022年10月3日
忻州市宁武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发现一例初筛阳性人员
实行全县临时静态管理的
紧急通告
(2022年第1号)
2022年10月4日早,宁武县在对重点人群主动核酸检测中,发现一例初筛阳性人员。疫情发生后,市、县两级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全面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和环境消杀等工作,对该感染者的接触人员和行动轨迹进行流调、排查、管控、检测等工作。根据当前疫情形势,为切实保障全县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坚决切断疫情传播链条,宁武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对全县实行临时静态管理。
一、临时静态管理时间:从10月4日6时起实行临时静态管理。期间全县保持静默状态,非必要不离居住地,原则上必须居家。全县立即启动区域全员核酸检测,重点人员实行分类管控措施。临时静态管理解除时间根据疫情形势另行通知。
二、实行交通管控,火车站、汽车站、高速路口及出入县域道路限制人员流动,实行交通管控,县域内所有客运班线、出租车、公交车暂停运营。县域内承担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应急抢险、城市运转、医疗救治、民生保障、值班值守等紧要任务确需外出的,可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工作单位证明(加盖公章),向县防控办报备后方可通行,其余车辆严禁上路。
三、除保供超市、保供药店和医疗机构等场所外,其余经营性场所一律暂停线下营业。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社会组织不举办聚集性活动。
四、确有应急就医等紧急需求的群众,由所在单位(村、社区)开具证明,经所属乡(镇)、党群服务中心同意,向县防控办报备。
五、各类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等停止线下教学,已开学的寄宿制学校,具备封闭条件的,实行封闭管理,闭环运行。养老机构实行封闭式管理,非必要不探视。县域内所有在建项目工地,实行封闭管理,闭环运行。
六、各类诊所、药店暂停“一退两抗”销售,发现有重点涉疫地区旅居史人员,立即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七、各涉煤、非煤、新能源等企业实行封闭管理,闭环运行。
八、景区临时封闭,外地游客在所居住酒店、宾馆、客栈、民宿就地静默,按照规定主动参加核酸检测。
九、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第一时间向村(社区)、单位报告,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到发热门诊就诊,严禁瞒报、漏报、迟报。
十、目前全县生活物资准备充足,请广大居民不恐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拒不服从管理、私自闯卡进出、隐瞒行程、伪造信息的人员,将依照疫情防控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请广大人民群众相互告知、主动配合,监督举报不服从管理的人员和行为,共同筑牢我县疫情防控屏障。
感谢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配合和支持!
宁武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4日
晋中市太谷区关于实行全区临时静态管理的通告
2022年10月3日晚,太谷区发现一例初筛阳性病例。经市级医疗救治专家组研判,确定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根据当前疫情形势,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疫情传播,经专家组研判,太谷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全区实行临时静态管理。
一、临时静态管理时间:从10月4日8时起实行临时静态管理。期间全区保持静默状态,非必要不外出,原则上必须居家。全区立即启动全员核酸检测,重点人员实行原有管控措施。临时静态管理解除时间根据疫情形势另行通知。
二、实行交通管控,火车站、动车站、汽车站、高速路口限制人员流动,实行交通管控。全区除保供、保产、保稳、防疫车辆外,不符合规定的社会车辆不运行、不流动。
三、除保供超市、保供药店和医疗机构等场所外,其余经营性场所一律暂停线下营业。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社会组织不举办聚集性活动。
四、各类校外培训机构等停止线下教学。各类学校在临时静态管理解除前不得开学。养老机构实行封闭式管理,非必要不探视。区域内所有在建项目工地,实行封闭管理,闭环运行。
五、各类诊所、药店暂停“一退两抗”销售。发现有重点涉疫地区旅居史人员,立即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六、群众非必要不离谷,来谷游客在所居住酒店、宾馆、客栈、民宿就地静默,按照规定接受核酸检测和执行相关防疫政策。
七、在区域管控范围内的在职党员要亮明身份,就地主动投入疫情防控工作,服务社区救治转运、核酸采样宣传发动、生活物资保障、社区服务保障、政策宣传、情绪安抚、心理疏导、秩序维护等工作。
八、全区以村(社区)为单位,统筹设立核酸检测采样点,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开展全员核酸检测。请广大居民群众积极配合,听从所在乡镇(城区)、村(社区)的安排前往采样点,按工作人员指引完成采样工作。检测时,请携带身份证,主动出示“采样码”,采集过程中请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2米以上间隔,不交谈,不聚集。
九、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告,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到发热门诊就诊,严禁瞒报、漏报、迟报。
十、严惩违法违规行为。目前全区生活物资储备充足,请广大居民不要恐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拒不配合、扰乱秩序、造谣生事以及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晋中市太谷区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4日
侯马市以下区域实行临时性静态管理
侯疫指通告
(2022)77号
为进一步做好侯马市疫情防控工作,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指定区域内实行3天临时性静态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静态管理时间
自2022年10月3日23时起至10月6日23时止。
二、静态管理范围
程王西路以南,南同蒲铁路以西,浍河以北,模范街以东(包含5个社区、6个村:晋都路社区、东街社区、西街社区、平阳南社区、平阳北社区、常青村、西侯马村、南堡村、北堡村、东新城村、西新城村)。
三、静态管理要求
1、临时静默管理期间,区域内人员保持相对静止,全体居民居家,严格控制人员流动。
2、对各交通道路实施交通管制,原则上人和车“不进不出”,区域内除保供超市、保供药店和医疗机构等场所外,其余经营性场所一律暂停线下营业。
3、各类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等停止线下教学,养老院、儿童福利院等机构实行封闭式管理,民间信仰场所、宗教活动场所等暂停开放。
4、组织开展区域内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对无故不参加本次核酸检测的,将赋黄码管理。
5、对拒不服从管理、私自闯卡进出、隐瞒行程的,将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不恐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侯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3日
编辑:王莹莹
来源:山西高院综合